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属企业:
现将《丽水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三十日
丽水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了解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的重要工具。为促进全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和准确,按时完成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结合我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一)考核范围
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和企业财务快报工作。
县(市、区)财政局、市属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考核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市国资委监管(直属)企业考核企业财务快报工作。
(二)考核对象
承担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任务的县(市、区)财政局、市属企业及以上单位从事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人员。
二、考核标准
(一)单位考核标准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被考核单位重视报表统计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报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沟通信息,全面落实各项报表任务。
2、严格工作规范,统一工作要求。被考核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表编报范围、编报口径、编报要求编制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财务快报,不存在信息严重失真及虚报、瞒报和有意漏报行为。上报的各类报表齐全、并按有关文件要求、格式和参数上报报表和电子文档。
3、加强数据审核,保证报表质量。被考核单位认真做好报表的填报、录入、汇总、上报、数据质量审核和编制说明等工作,要求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和准确。开展报表数据核查工作,纠正企业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统计中存在的问题。
4、按时汇总上报,确保工作进度。按照统一的时间和要求,从大局出发,按时完成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5、注重报表分析,体现自身特色。认真做好报表的分析工作,撰写分析报告,分析材料富有特色,分析报告要着重分析全年本地区、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要有典型事例,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能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个人考核标准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廉洁奉公;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和市国资委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虚报、瞒报和有意漏报行为;
3、负责或从事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财务快报等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在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中,严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5、及时沟通情况,积极反映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撰写统计分析报告。
三、考核指标
(一)单位考核指标
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考核,包括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报表数据质量、数据分析利用、数据核查工作等四个方面,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计分表见附件1。
2、企业财务快报考核,包括快报材料报送及时性、快报主要指标完整准确性、分析说明材料全面合理性等三个方面,总分为160分,每月快报工作为10分,每季度快报分析工作另加10分。具体考核计分表见附件2。
3、其他工作。市国资委布置的临时统计任务作为加分因素,每完成一项任务加3分,最高加10分。
(二)个人考核指标
个人考核在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财务快报工作中的表现,考核指标为基本要求、执行制度、报表编制、分析报告和职业纪律五项,每项20分,总分100分。具体考核计分表见附件3。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档次的设定。对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单位、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单位及从事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个人分别设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二)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单位、企业财务快报编制单位和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个人的考核,由市国资委分别根据各类考核标准和考核指标,对被考核单位或个人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打分,依据打分结果,经综合平衡后确定考核档次。
(三)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统计报表或上报的报表数据、编制说明和报表分析等存在重大差错、遗漏等情况影响全市数据汇总、分析和上报的,一律定为不合格档次。
五、其他事项
(一)全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考核工作由市国资委国资监管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全市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考核工作在每年年报结束后进行。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由市国资委予以表彰。
(三)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属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市、区),本企业的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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