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检查、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属企业改革、确定为生产经营类或中介服务类的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指导县(市、区)企业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并指导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指导、协调企业资产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