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资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12月15日召开2015年度全市国资工作座谈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15日上午报到,下午2:00开始,会期半天。
地点:丽水莲城宾馆(贵宾厅)。
二、参会人员:
各县(市、区)国资办主任、国企科长。
请各县(市、区)将国资会议交流材料和参会人员名单,于12月10日前报市国资委办公室。
联系人:梅丽芳,电话:2091735,传真:2091739。
邮箱:lssgzw@163.com。
丽水市国资委
2015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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