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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着力从四个方面强化法制建设
作者:谢永平  来源:委法规产权处  发布时间:2012-12-17
 
    我委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国资法制建设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国资监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出台《丽水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丽水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规则》、《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国资委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二是加强法制教育,认真开展国资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制度建设重在落实,我委坚持夜学制度,组织全委干部开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并通过学习,结合我委各岗位职能,将法律法规切切实实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去。三是规范操作程序,重大事项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我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委内重大决策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科学民主决策。2012年度没有发生行政违法案件,也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四是积极协调处理,切实做好国资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布置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排查梳理工作。围绕排查的信访工作重点,继续做好汽运集团集体重复访等问题,完成市属企业信访调处及配合开展县(市、区)级涉及国有企业改制问题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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