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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主任到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作者:刘雪华  来源:委安办  发布时间:2012-06-13
 

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省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丽安委办〔2012〕34号)文件精神,结合2012年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6月12--13日,市国资委主任王刚一行到丽水市电影有限公司、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检查组看现场、查台账、听汇报,特别是对各企业在丽安委办〔2012〕34号文件下发后有否自查进行督查,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真正落实和有效。

检查发现,各企业基本按要求进行了自查。王刚主任针对个别企业自查记录不够完整和整改要求不够严格等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安全检查一定要实实在在,亲历亲为,不能走过场;二是安全检查一定要做好详细记录,建好台账,便于上级督查;三是安全检查中查到的问题一定要做好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待条件具备后继续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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