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掌握我市各县(市、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情况,深入了解各地在推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做法和实践经验,3月中下旬,市国资委班子成员分别率队组成调研组赴九个县(市、区)进行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调研。
调研组在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财政局(国资办),部分主管部门、国有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参加座谈会上同与会人员共同探讨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和进一步完善国资体制、进一步发展国有企业的思路和看法;到国有企业实地察看,了解企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困难,听取企业员工对企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中,调研组看到了各地为促进国有企业发展、保障地方各项建设事业和投融资需要等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及取得的成效,同时也看到了国资监管工作的体制尚未理顺和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等。调研组在各县(市、区)调研中指出,一要深化改革,建立行之有效的县属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可建立相对独立的国资局或国资办作为国资监管机构,与财政局合署办公,工作上有分有合,充分利用财政局管理资源,但国资监管工作要有专职领导、独立科室和专职人员;二要统分结合,处理好国资监管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两者要有统有分,国资办统一出资和进行资产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行业管理和按委托管理;三要服务经济,进一步促进各县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投融资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