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企业、本委各处室:
现将《丽水市国资委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国资委2011年度工作总结
和2012年工作要点
一、2011年度工作总结
丽水市国资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目标,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稳妥地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各项工作。到2011年12月底,市国资委独资、控股的6家企业期末资产总额105.01亿元,所有者权益89.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0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71.78%、63.70%和24.65%。
(一)加强国有产权管理,不断夯实国资监管基础。
1、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专项检查。为确保我市国有产权交易规范、高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国资委组织开展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专项检查工作,着重检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产权交易机构的规范操作情况、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等等。从检查结果看,我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整体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2、做好国有产权登记年检和交易机构核准工作。全年共完成14家市本级国有企事业单位2010年度产权登记年检工作,登记年检率达100%。依据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有关规定,重新申报核准交易资格单位。经核准,丽水市联合产权交易所等6家中介机构获得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
3、落实资产划转等工作。2011年2月,根据市政府将丽水市港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划转到市国资委监管的意见,市国资委积极与市财政局、市交通局衔接,高效完成港航公司的体制划转工作。并及时下发港航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意见,向其派出专职监事,与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积极帮助公司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等,监管工作有序展开。进一步理顺我市广播电视发展体制,根据全省广电网络“一省一网”“三网合一”的战略部署,经对丽水华数的资产评估进行核准,同意其以股权出资方式参与设立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全面推动了我市有限网络的数字化进程。
(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国有资产运转。
1、认真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按照监管权限和目标责任要求,对丽水市电影有限公司、浙江丽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和丽水日报社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经考核确认,六家单位全部完成各项经营业绩指标。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2010年度继续按照承包经营合同执行。
2、科学制定企业经营责任目标。在2010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对2011年的考核指标进行了合理调整,并签订(出台)经营责任书(考核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细化主要考核指标,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调整为“净资产收益率”,部分指标从相对数调整为绝对数,更加直观反映企业经营业绩;三是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经营者基本年薪标准,并对年薪的发放作了进一步规范。
3、切实加强财务监督检查。一是开展财务大检查。市国资委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以及全资企业的下属企业共11家开展了财务大检查工作。检查内容涉及企业财务收支及资产状况、财务预算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情况等十余方面。通过企业自查,检查小组实地检查的方式,发现8个问题,并向出资企业下发了6份书面整改通知书。同时,约谈了2家出资企业的负责人,对其在财务监管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以规范出资企业的财务监管。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加强重大项目的财务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国有独资、控股公司的财务控制制度建设。参与城乡公交公司大额采购项目招投标的过程监管。加强市电影公司影院改造的财务监督,确保改造工程的规范运作。三是开展出资企业“三公经费”支出调查,及时掌握企业敏感经费控制情况,为深化财务监督做好准备。
4、及时做好国资统评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布置和汇审。年初组织国有资产统计人员和事务所有关人员布置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对各县市和各企业的报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3月份组织进行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审,采用“自审——小组初审——终审”的程序,严格审核,保证了统计数据的质量,4月份顺利地通过了全省汇审。二是落实财务快报工作。要求各监管企业每月按时保质上报财务快报,严格审核程序,对财务分析的格式进行统一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快报的报送质量。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了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按责任书要求进行奖惩,其中由市国资委直接考核的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丽水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企业被评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2011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4次,向各企业及时传达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布署具体工作,检查落实情况,防患于未燃,牢把企业安全生产关。
(三)积极探索研究,不断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1、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出台了《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国有股东表决事项管理办法》2项制度,在市属国家出资企业的财务风险防控和国有股东代表行权履职等方面又多了一道保护屏障,加快了完善国资监管机制步伐。
2、严格落实出资人汇报制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情况。同时,落实出资企业的产权代表和监事代表报告制度,明确报告人和报告责任,要求报告人如实反映履职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加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指导企业进一步探索规范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的职能分工和协调机制,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监管企业经营班子建设工作。完成市供排水公司董事、监事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提出市安邦护卫公司和市城乡公交公司的管理层调整意见;根据市委组织部的意见,分别调整了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成员和市汽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4、开展国资监管体制调研工作。根据王永康市长的批示,市国资委就现有的国有融资公司如何进行资产的有效整合、形成集约化经营,以及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并到温州学习具体的经验做法,结合丽水市情,提出了组建丽水市六大国有融资平台的建议。
5、积极促进与央企、省企的合作。2011年以来,市国资委会同市发改委、建设局、财政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丽水市管道天然气项目的调研工作,积极与省能源集团进行协商,促成丽水市政府与省能源集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为加快瓯江流域的水电、航运、旅游等资源的综合开发,积极与国电公司进行沟通协调,拟定合作框架协议文稿。
(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国资管理水平。
1、抓好政治理论和国资业务学习。一是抓好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中心工作,有步骤、有目标的开展中心组学习,不断增强实现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二是抓好党员干部学习。继续落实干部月学制度,结合2011年党员专题学习等要求,深入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新知识,坚定党员干部国资事业发展信心。同时经常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国资监管法律法规和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充实、更新国资监管知识,武装监管队伍,提高干部职工行权履职能力。
2、充实国资监管队伍力量。财务监管是国资监管的重要手段,为适应财务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国资队伍财务监管能力,年中,经市政府批准,市国资委参照市财政局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公开选聘了专职监事1名,专门负责出资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国资队伍思想高度,增强引领和表率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单位、处室、个人进行风险自查,查找风险点并落实整改措施,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党风廉政责任建设一并落实,与监管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把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五)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扎实做好服务和维稳工作。通过网站、百姓热线、直接接待来信来访等形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认真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尤其是做好改制企业职工信访工作,牵头开展景宁木材公司李运棒等人、龙泉市原粮油运输公司李庆瑞等人的信访复核工作,配合开展松阳家具厂廖金兰等遗属的信访复核工作。
2、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市汽运公司的信访问题再次进行了梳理研究。2011年6至9月,分别向王永康市长、沈仁康副书记、陈瑞商常务副市长以及市政府秘书长作市汽运公司信访积案情况的专题汇报。同时,会同市信访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上访人员进行直接交流对话,专门邀请具有企业改制重组专长的律师参与,积极寻求矛盾化解途径,推进积案化解进程。
3、积极推进民生实事工程。8月,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开通了首条由中心集镇发往乡村的公交线路——大港头至均溪公交线路,坚实迈出我市三级城乡公交网络建设第一步,进一步拉近镇与村之间的距离。市区经水阁、石牛到堰头的公交线路已于12月下旬开通。全年新开通公交线路6条。市电影有限公司完成二期数字化改造工程暨“两人世界”厅的数字化改造工作,对“两人世界”厅的机器设备和厅内环境进行了改造,具备3D电影放映条件,大大改善了观众的观影环境,进一步丰富节目源。
一年来,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市直国资监管体制未理顺,监管制度体系待完善,监管工作队伍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
二、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省国资委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按照“理顺关系、加强指导、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总思路,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稳妥地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理顺监管体制步伐,争取实现国资监管全覆盖。做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资监管法律精神。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调查研究,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入手,推进调整市本级国资监管格局步伐,争取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逐步实现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统一监管。
(二)加强县级国资监管工作指导,推进大国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认真贯彻全国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国资委关于加强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24号),积极推动符合县域经济发展特点的国资监管有效方式,进一步完善县级国资监管体制、工作机制和监管制度,着力推进县级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县(市、区)明确相关机构代表本级政府集中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扶持国家出资企业做强做大。整合丽水市本级的市场资源、水力资源、交通资源和现有各国家出资企业的职能,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升国家出资企业做强做大软环境。积极调研,增加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出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如增加市城乡公交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保障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促进企业稳定运行。
(四)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重大事项审批、考核激励、财务监督、责任追究等国资监管制度,不断强化对监管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业绩考核、财务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协同组织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领导任用管理办法,规范企业领导人的管理。加强国资监管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国有企业依法治企能力。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为指导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做好国有产权的登记年检,做到准确、完整、全面、及时,覆盖率达100%;加强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市本级国有企业基础信息。规范产权转让程序,保障各项产权转让依法操作,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国有资产的交易情况,确保国有资产处置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县(市、区)国有企业改革以及企业改制引起的产权评估、转让、交割等工作的指导,规范县(市、区)国有企业的产权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力度。
(六)不断促进关口前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把信访稳定置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高度,了解社情民意、关心职工疾苦,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责任落实,积极主动探索化解方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强化关键时期的系统信访稳控,积极防范突发事件、群体上访事件对社会稳定的不良影响,减少职工上访对党政领导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干扰。加强对系统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可能诱发不稳定因素的预估,提前拟订相关问题处置的方案措施,加强事前矛盾协调,确保既定工作计划有序健康推进,切实保持社会稳定。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国资队伍能力。通过开展“廉政准则”专项学习、廉政文化进机关,继续加强机关干部的经常性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干部队伍不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开展建设创新型、学习型机关活动,增强机关干部创新服务能力,提高监管队伍业务水平。从强化服务、协调配合的角度,优化机关内部办事流程,规范业务工作规范,不断提高部门办事质量和效率,加强委机关自身建设。督促企业合理划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决策权限。不断提高企业班子素质,增强企业班子能力,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班子对企业发展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