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加强国有出资企业财务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约束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经研究决定,我委会同各企业监事会对出资企业开展一次财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市国资委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及独资、控股企业所出资管理的下属企业。
二、检查时间:7月25日-8月24日。
三、检查内容:
(一)财务收支及资产状况,重点检查成本费用列支是否规范;
(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
(三)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工资发放情况;
(五)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及其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单位所有账户的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积极予以配合。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11-31关于开展出资企业财务监督工作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