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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国资委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9-26
 

 

市属各企业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浙国资产权〔2012〕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登记企业信息的采集工作,认真填报《企业产权登记信息采集表》,于10月13号前报我委,为开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做好准备。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收集的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扫描文件和纸质复印件。

联系人:吕克强   联系电话:2091732

   

附件:浙国资产权〔2012〕40号文件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 12-76丽水市国资委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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