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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党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作者: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30
 

浙国资党委发〔2008〕5号


各省属企业党委、各市国资委(办)党委、委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两创”总战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推动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现将《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党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8年5月5日

 

 

 

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为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政治优势,经研究决定,在省属企业建立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现制定如下检查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着眼于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通过督促检查、组织考核,充分发挥考评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构建发挥国有企业党的政治优势的长效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建工作大格局;制定党建工作规(计)划、制度、措施;加强对成员单位分类指导,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
    2、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适应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健全优化组织设置;建立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和机制,明确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和途径;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先锋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扩大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促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发展党员制度,有计划、高质量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健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积极探索设岗定责、党员示范岗以及结对帮扶等形式,构建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实施“党员人才工程”,使党员成为企业的优秀人力资源,在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从有利于党的工作开展的原则,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党务工作经费;重视党务工作者队伍选拔培养,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确保党务工作者政治生活待遇。
    5、企业文化建设情况。制定企业文化建设规划(纲要),培育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色、企业特点的企业精神;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和素质培养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和谐企业建设,保持企业稳定。
    6、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上级统一部署的重要活动,努力完成上级统一安排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
    7、党建工作创新情况。坚持解放思想,做到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适应现代企业运行模式,探索党建工作路子,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富有创意、具有推广价值的创新成果。
    三、方法步骤
    1、自我检查,听取汇报。各企业党委认真检查、分析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做法和所取得的成就,查找存在的不足,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形成书面报告。检查考核组听取企业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情况介绍。
    2、查阅资料,座谈评议。查阅企业党委有关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党建工作的文件和制度等。组织部分成员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党员群众代表进行集体座谈,听取各方意见。
    3、抽样调查,掌握情况。由各企业党委推荐,实地查看2-3家成员单位,以点带面,了解分析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4、综合分析,审定评优。检查考核组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评意见,形成检查考核报告。省国资委党委在听取综合分析汇报后,研究确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实施
    1、省属企业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由省国资委党委统一组织,一般安排在年底,可与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同步进行,也可单独组织实施。
    2、各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或计划安排,年初报送省国资委党委。
    3、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一般每两年评选一次。
    4、对党建工作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提出意见建议。
    5、各企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建工作检查考核和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
党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办法

 

为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规律,创新党建工作方式,不断开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推动党建工作创业创新,着力培育党建工作“精品”,精心打造党建工作“名牌”,使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党建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国资监督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评选范围
    各省属企业及成员单位、各市国资委(办)及所属单位、委直属各单位。
    三、评选条件
    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党建工作创新,要着重围绕思路创新、内容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展开。 
    思路创新,是指党建工作善于创新理念,树立开放意识,不搞封闭运行,注重结合企业实际,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内容创新,是指党建工作善于拓展空间,根据形势任务要求、时代发展特征和企业工作需要,不断丰富工作内涵,扩大活动外延。
    方式创新,是指党建工作善于运用统筹方法开展活动,着力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积极发挥集成优势;能突破固有模式,在弘扬传统优势的同时,努力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路子。
    载体创新,是指党建工作善于整合各类资源,借助各方力量,创设有效载体,把内容通过一定形式表现出来,使之有声有色、务实有效。
    制度创新,是指党建工作善于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的先进方法,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注意把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参加评选的成果应力求体现以下几点:
    1、把握正确方向。符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中央和省委对党的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原则,发挥党的政治优势。
    2、富有时代气息。反映贯彻落实十七大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总体部署和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举措,紧扣国家时政形势,紧贴时代发展脉搏,展现党建工作与时俱进的精神。
    3、体现国企特色。既反映党建工作的一般规律和共性要求,又适应现代企业运行模式,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工作。探索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相结合的途径,研究建立党的政治优势在企业价值链上体现作用的措施,具有鲜明的国企特征和行业特点,展示不同单位的人文底蕴。
    4、具有推广价值。有较好的创意,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工作有较大的影响力;经实践证明有较好的实效;有现实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各单位按照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的评选条件,对本单位创新做法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充分体现创新工作实际成果的书面材料,填写申报表,由各省属企业党委、各市国资委(办)党委和委直属各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向省国资委党委申报。各单位可报一项,也可以申报多项。申报材料内容应包括创新项目名称、基本做法、取得成效及今后工作设想,掌握在2000字左右。
    2、评选。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创新成果进行审核和评议,提出建议奖项,报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审定。
    3、表彰。对获得党建工作创新奖的成果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4、成果运用。将党建工作创新成果汇编成册,供各单位学习借鉴,并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进行宣传,推广创新经验和做法。
    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党建工作创新成果评选活动,一般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全省国资和国企系统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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