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浙江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 》(浙安委〔2017〕21号)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丽安委办〔2017〕31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好精神,凝聚共识
9月13日,徐光文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上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国务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目标指向十分明确。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政治自觉,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抓实、抓细、抓好,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一)切实加强责任追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
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涉及的方面多,工作的环节多,偶发的因素多。如果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领导的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切实加强自查,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责任落实。
要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交通运输、消防、建设施工、城市运行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重点强化客运车辆、旅游车辆等重点车辆以及车站等重点场所安全检查;要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为重点,突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消防领域:人员密集场要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存在的火灾隐患,避免人员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二、强化责任,周密部署
中秋、国庆期间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旺季,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时段。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和本委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2017年9月30日市国资委将组成四个督查组,由委领导带队分别对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分组情况如下: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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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领导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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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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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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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雷 周启荣 胡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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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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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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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龙 林 萍 曹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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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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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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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河 梅丽芳 叶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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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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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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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旭彪 张 洁 胡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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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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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此次大检查活动的督查重点是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建立情况,“两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继续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持隐患排查不断线,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两节”值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情况。要增强应急处置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反应迅速,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等响应通畅。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丽水市国资委
2017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