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市国资委 > 详细内容
 
市国资委关于开展“迎七一”合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3
 

各出资企业

为纪念建党96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在践行“两山”理论,争当双区示范进程中,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开展市本级国资系统“迎七一”合唱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比赛主题

通过组织开展合唱比赛,唱响伟大祖国好、中国共产党好、美丽家乡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国资铁军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勇当绿色发展的探路者和模范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奋发进取的精神不断开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参赛对象

市本级国有出资企业。

三、 比赛规则

1.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派1-2个参赛队伍,人数10人以上,委机关组队参与表演。

2.参赛歌曲必须符合主题,内容必须积极向上。

3.比赛前报送参赛曲目并派代表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比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评委当场公布成绩。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五、责任单位

1.主办单位:市国资委党委。

2.协办单位: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3.承办单位:丽水市电影有限公司。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积极做好参加合唱比赛的各项组织工作。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市国资委办公室:梅丽芳(电话:2091735);市电影公司:何丽琴(电话:2135026,13967059887)。

                                                  

 

                               丽水市国资委

    2017517

(此件公开发布)

 


  • 丽国资委〔2017〕28号.cebx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