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决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职责为做好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趋势和问题研究,协助做好省国资委和省属企业信息宣传报道。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3个岗位共5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选聘对象范围
全省国资委(办)机关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m18367897067@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2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意见将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
3、应聘资格的取得。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任职情况证明(提供公务员任职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由省国资委组织,主要考查岗位匹配性、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完毕,各岗位根据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遇成绩相同者,可一并确认为考察对象,在考察后从中择优确定入围人选。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社保厅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另行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终止选聘活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zjsgzw.gov.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
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国资委: 0571-87059192(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五、咨询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30186 18367897067(温奕佳)
电子邮箱:m18367897067@163.com
附件:
1、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服务中心
(浙江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