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介机构:
因工作需要,我委近期拟转让所持国有参股企业的股权,需公开选聘产权交易机构委托办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事项,请有意承接且具有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于2016年8月12日前填写并报送《丽水市国资委委托业务承接申请表》,详情请咨询市国资委,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578-2091726,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329室,邮编:323000。
报名截止后,若申报单位少于3家的,市国资委将直接确定交易机构,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用。申报单位3家及以上的,市国资委将择时邀请申报单位,通过竞价方式,选择价低者委托办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
附件:丽水市国资委委托业务承接申请表
丽水市国资委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