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企业:
为切实做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我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将《浙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15〕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为充分展现我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更好地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总结报告,根据《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要求报送考核材料的函》要求,请各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总结工作和台账资料整理汇总。请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材料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请将以下安全生产有关材料(书面材料)于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下班前报市国资委。
1.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文件或制度材料;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情况材料,已创建成功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提供实施方案、整改措施材料、总结材料等;
4.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提供企业安全培训的有关材料(如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名册、现场照片等);
5.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情况,可提供企业横幅、警示标语照片以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照片等,有在报纸等媒体宣传的,请提供相关材料。
6.企业安全事故防范创新管理试点工作材料、防控经验手册或实践操作指南等。
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报市国资委监管处(市行政中心裙楼324室);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照片可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胡海明,电话:2091731、13884374910,电子邮箱:lsgzwaqs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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