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国资办),市直各有关企业(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3年12月19日-20日召开201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布置会议和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令)宣传贯彻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12月20日上午9:30时在丽水市紫荆花大酒店召开。县(市、区)于12月19日下午报到。
二、参加人员:各县(市、区)财政局(国资办)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科长及工作人员各1人;市直各企业(单位)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工作人员1人。
三、会议内容:1.传达省国资委相关会议精神;2.布置201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3.宣传贯彻《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文件精神。
四、其他事项:请参会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及电源插座;请各县(市、区)于12月17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传真至市国资委。
联系人:朱丽红 黄闻世 电话:2091738 2091733 传真:2091733 Email:lsgzwjgc@126.com
附:县(市、区)与会人员回执
丽水市国资委 丽水市档案局
2013年12月12日
丽国资委〔2013〕0061号.c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