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委决定对有关企业组织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丽水市国资委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所载的考核内容、大整治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节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安排情况及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检查形式:企业自查和我委检查组督查相结合。我委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检查等形式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2013年9月16-—18日。
请各企业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于2013年9月15日前做好自查自纠等迎接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丽水市国资委
2013年9月11日
抄送:市安委办。
便笺〔2013〕0019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