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企业:
为全面了解各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状,进一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请各企业对本单位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健全厂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贯彻落实《浙江省厂务公开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浙厂开组办发〔2012〕2号)的有关情况。
(三)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的通知》(丽厂开办〔2012〕2号)文件精神,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情况。
(四)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五)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做法、经验和作用发挥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六)对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自查的时间和方法
各企业从即日起至9月上旬组织开展自查。自查过后,市厂开办将适时进行抽查。请各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建立好工作台帐备案待查。内容主要包括厂务公开实施意见或办法、公开情况、召开职代会情况报告单等。
三、自查的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这次自查活动是全面推进我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发展的有利契机,也是迎接2012年度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工作的重要步骤。企业厂务公开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推动本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二要集中精力,查漏补缺。各企业要统筹兼顾,抽调得力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搞好自查。对未及时开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开展起来,已开展起来的对照要求进行进一步完善。
三要边检查边解决问题。自查的目的是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因此,各企业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自查的过程当作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过程,努力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