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出资企业:
我委将于8月13日-24日对出资企业开展2012年财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市国资委独资、控股、参股企业。
二、检查时间:8月13 日- 24日。
三、检查内容: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人员基本情况;
2、企业财务收支状况,重点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3、公司章程情况,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国资委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4、企业重大事项报批情况、对外投资及产权变动情况等;
5、其他事项。
四、监督检查步骤:
1、自查阶段(8月6日--10日)
各单位组织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监督检查阶段(8月13日--24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国资委组成检查小组会同各企业监事会对各企业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3、整改落实阶段(9月3日--7日)
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五、联系人:朱丽红 (电话2091738)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单位所有账户的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积极予以配合。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国资委〔2012〕0048号.c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