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企业:
2012年新春佳节将至,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丽委办传〔2011〕146号)精神,我委决定对有关企业组织一次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主要查丽委办传〔2011〕146号文(附后)规定的有关内容,节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安排情况、工作手册使用情况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
二、检查形式:企业自查和市国资委检查组督查相结合。市国资委检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三、时间安排:2012年1月17—18日。
请各企业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于2012年1月17日前做好自查自纠等迎接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