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资办(财政局):
接省国资委通知,2011年12月13日在丽水召开全省部分市国资委主任座谈会。为加深对全省国资监管工作的了解,借鉴各市地国资工作经验,市国资委决定请各县(市、区)国资办(财政局)主任或分管国资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13日上午8时30分在丽水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四楼华侨厅。
二、参会对象
各县(市、区)国资办(财政局)主任或分管国资工作的单位负责人1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参会人员于12月12日17时前到丽水华侨开元名都大酒店报到。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人员名单请于12月12日11时前反馈。联系人:张洁,电话:2091726,13567639878,传真:2091739。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丽国资委〔2011〕0063号.ce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