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国资委〔2011〕4号
各有关企业:
为迎接2011年新春佳节,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丽水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委决定对有关企业组织一次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主要查节前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安排情况、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工作手册使用情况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
二、时间安排:2011年1月26—27日。
请各企业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做好自查等迎接大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